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(記者 陳娟女) 據山東省泰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0年9月1日發布的2020年電線電纜商品質量市級專項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,2020年6月初開始,該局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,共抽檢流通領域電線電纜18批次,經泰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檢驗報告,判定11批次樣品檢驗結論不合格。
通報提出,針對本次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,各縣(市、區)局和受市局指定承擔后處理工作的機構,要嚴格按照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產品質量法》、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認真做好相關后處理工作,加大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,完善后處理工作檔案,加強工作信息報送。
各縣(市、區)局,特別是發現問題電線電纜的所在地縣(市、區)局,要在強化流通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同時,充分發揮基層監管所屬地監管職能,加大對生產、流通領域監督檢查頻次,特別是加強對偏遠鄉鎮、農村經銷點等流通領域電線電纜等重點商品的監督抽查力度,一旦發現違法行為,立即依法從重從快從嚴查處。